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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声明

    声明人:陈在兰

    在2000年10月3日去北京上访,证实“真、善、忍”宇宙大法,被抓回看守所,非法判我一年半劳教,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配合了邪恶,写了“悔过书”,并签了字,还说出了同修的名字,邪恶一直想迫害这些同修,它们利用了我的怕心达到它们邪恶的目地,回来后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悟性不高,在怕心的控制下,交了两本大法书和交流会的带子,等明白后万分后悔。我声明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走好今后的每一步,做好三件事,做一个堂堂正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3/8406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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