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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金俊衡 我在拘留所期间,因环境和心性差,所说的对老师和大法不利的语言和做的“保证”声明作废。继续正法修炼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5月1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26/1148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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