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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柳艳红

    我于九九年七二○期间,向邪恶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以及日后在拘留证、释放证等所有配合邪恶的签字,声明全部作废。身为一名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,之所以没有能够从维护法的基点上尽早的认识这一问题,也暴露了自己掩盖很深执著自我的求名心,这是心性、悟性差的表现。在此发表严正声明,挽回我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彻底结束旧势力的参与,扎扎实实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1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3/8406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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