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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浮芸 我40岁。自96年学法以来,身心受益,无法用人类的语言表达大法的美好。但是,由于人的执著太多,人的观念太强,被邪恶钻了空子。因为去北京上访,被非法押送回当地派出所,派出所邪恶逼迫我缴纳“押金”6000元人民币。99年秋后,在市里办的洗脑班里写了所谓的“悔过书”。当时认为欺骗邪恶,回家还炼。后来悟到是欺骗了自己,在自己的修炼路上犯下一个很大的错误。现在特此声明所写的“悔过书”一律作废。做一个真正的炼功人,做师父合格的真修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3/840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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