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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高丙华 在1999年7月22日后,邪恶开始全面的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。村治保会和派出所的一伙人闯進我家(当时我老伴因炼功已被他们抓到派出所),他们逼我和家里其他人在印好的表格上签字。当时我不签,但又有怕心,在他们的威胁下还是签了。在这以后的时间里,由于学法不深,我也没把签字当回事。通过学法、提高,我认识到给它们签字也是符合了旧势力的安排,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我那时(包括2001年12月份在派出所)所签的字、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!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4/841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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