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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郭华珍 我是96年得法的,在99年邪恶迫害时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加上有怕心,单位让我写“保证不炼了”,不然就交一万元钱。我就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后来在同修帮助下,悟到了我的做法是严重错误的,所以我在此严正声明过去所写的一切作废。并决心紧跟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三件事,跟师尊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4/841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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