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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马鹏浩 我得法是在九八年秋。虽然九九年秋严重的面瘫不治而愈,但是当时的高压威逼利诱下,由于怕心,写了“不炼功”保证,当时竟然还恶语污蔑师父!我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!也一直为自己知恩不报的背叛而愧疚!在此声明:以前所做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我应做一个正法时期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1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4/841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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