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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姜国晶 99年之后,由于怕心,学法不深及对大法缺乏足够的正念正信,高压之我写下了与大法法理要求不符的“保证”。在此我郑重声明我的“保证”作废!感谢师尊的洪大慈悲,感谢同修们的指正,给了我洗刷污泥、重新走正的机会。谨记师尊的严肃教诲,做好三件事,在佛恩浩荡下,清醒理智,正念正行,坚修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1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4/841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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