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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启华 我在2000年和2003年两次被非法关押期间,曾不自觉的配合邪恶签了名,盖了手印及亲属在“取保书”上签名,特此严正声明:所有这些签名、手印一律作废!不起作用!今后高标准要求自己,加倍做好三件事,弥补不足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4/841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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