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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毛永刚

    我在1999年至2000年间在强迫下写的“个人认识、五不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对99年10月因進京上访被派出所处以拘留一个月,以及2001年因反对邪恶对大法、对大法弟子的恶毒迫害出来撒传单、讲真象被派出所非法处以二年劳教不认可,对在看守所、劳教所所受的毒打、迫害,我将对相关责任人進行起诉。我在此严正声明信仰法轮大法是宪法付于我们个人的权利,任何组织、个人都无法剥夺这一权利。我将全力做好作为一个大法弟子应做到的事情,维护大法,救度众生,做一个真修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1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5/8419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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