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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蔡宁金 我是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八日有缘喜得大法的。从此每天学法、炼功,随即我的身心受益。但在九九年七二O以后,在中国以“江、罗”为首的“610”集团的非法大镇压下,我镇派出所的恶警来到我家恶毒威胁,抄家,当时头脑不清,执著未去,强制我签了字,现声明作废。今后在大法的進程中加倍弥补、勇猛精進,坚修到底!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2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5/841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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