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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建国 我于1998年底开始炼法轮功,2002年10月因坚持炼功被刑拘,由于自己大法认识不清,立场不坚定,写了不该写的“悔过书”,给大法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。从今后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,加倍弥补过失,努力做好三件事,特此严正声明我过去所写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“悔过书和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1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5/841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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