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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玲 我99年得法,使我身心受益。1999年7月20日大法受到迫害时,我出去炼功,正法。被邪恶带到看守所。由于学法不深,加上怕心。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几年过去了,在功友的帮助下,我又走上了修炼的道路。我声明过去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今后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5/841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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