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吕丽杰 由于证实大法,三次進看守所,在我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,由家人和孩子担保出来。现在特此严正声明:家人为我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做的三件事。坚修大法,直到永远,稳健走好每一步,圆满随师还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5/84196.html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