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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洪桂英、何耀秀 1999年7月份,蔬菜公司把我们叫去开会,因那时学法不深,公司强迫我们写“保证”。还有一次出卖功友,在公安局签了字。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决心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5/841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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