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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高吉珍 我在2002年4月24日下午,被派出所恶警绑架,逼供。由于我学法不深,在它们写的不好的东西上按了手印,特此声明作废。我今后坚修大法,勇猛精進,洗去污点,紧随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5/841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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