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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映新 1999年9月,我因炼功被举报到派出所,由于怕心和顾虑心,我在那里写了一个措辞含糊的“保证”,并在警察写的不实笔录和单位人代写的“认识”上签了字。这是修炼的污点,在此我声明所写的这些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作废。我要努力放下长期干扰我的人的执著,做好一个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1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6/8428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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