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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惠芳 由于自己学法不够,学法不深,在前一段两次被家属给代写了保证书:“不上访、不集会”等四条。我当时认为,反正不是我写的与我无关,在行动上我做到了就可以了,所以就默认了,经过反复学法,使我悟到了虽然我没亲笔写,但也是给邪恶破坏以可乘之机,我要用法去掉我头脑中不好的东西,加倍学法紧随师!修炼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5月1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27/1150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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