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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金芳 我在邪恶迫害法轮功期间,由于自己对大法认识不足,为私的一念被邪恶所利用,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在“保证书”上的签名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,一修到底,在证实大法讲清真象中加倍弥补、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1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6/8428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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