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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于维珍

    自1999年7月20日,江氏集团不让炼法轮功,乡政府来人到我家,在他们的强迫下,我按了手印,一直到春节前这段时间我没有炼,一些个病状全出现了,又打针、又吃药的,花了不少钱。到2000年时,心想,我还得炼功,就又开始炼了,所有的病全都好了,我一直炼到现在,一片药都没吃。所以我今后坚决修炼法轮大法,助师正法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坚修到底,为此我被强迫按的那个手印作废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7/8438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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