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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淑芹 99年开始邪恶强迫不让炼“法轮功”功,派出所人来家签名不让炼功了,我把大法书交给派出所,后来知道了交大法书不对,我悟到我把路走弯了。所以在此声明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勇猛精進,做好三件事,坚修宇宙大法,决不辜负师父对我的希望,走好最后的路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7/8438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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