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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马桂芬 我98年6月开始修炼法轮功。99年7.20以后,由于自己学法时间短,邪恶不让我修炼,让我在“保证书”上签字,我就违心的签了。我现在严正声明:以前向邪恶的一切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弥补,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救度众生,坚定的修炼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8日。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7/8438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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