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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韩明兰、修树军 自99年7.20邪恶集团镇压以来,我们在镇派出所的逼迫下,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,按指纹”等所有行为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1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7/8438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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