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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沛霞 我今70多岁。我修炼法轮大法已经6年多了,我原来身体上有多种疾病,修炼大法后原来身上的疾病都康复了。但是99年7月之后江××邪恶集团却对这样的高德大法進行打压和迫害对法轮功学员采取了“名誉上搞臭、经济上搞垮、肉体上消灭”的群体灭绝性的迫害政策。由于当时对法的理解不足和怕心的作用,我没有能够及时的跟上正法進程,也停止了在外面的集体炼功。只好改为夜里在家里炼功,打坐和发正念。我和其他学员在家炼功都受到警察的监视。有一次在我家附近有一辆小面包型的警车停了7天对我们進行24小时的监视晚上都有人留在车里监视,别人警告我要小心。有一天下午有四个便衣警察到我家里来审问我,便衣问:老太太你还炼功吗?我说我炼功身体全好了,上楼、下楼都不累你说还能不炼吗? 他们说,你不能再讲法轮功了,否则我们就要把你抓起来了,又说你在家里也不能炼,不然,我们就把你抓起来送劳教所去,四个人都异口同声的这么说。我当时在怕心和各种执著心的带动下,我感觉害怕了。由于当时在法理上理解不清楚,认为这一关只要签个字就可以过去了,只要我自己私下里坚持炼功就可以了,我就在他们事先准备好的纸上签了个字,向邪恶做了妥协,给大法和自己的修炼都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。后来通过学习师父的新经文和与其他学员交流,意识到了这样的行为是错误的,不符合大法和修炼人的标准的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、所签的名全部作废。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我下决心坚持炼功、学法,真正按照师父的要求去做好三件事,在今后的修炼道路上,尽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8/8445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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