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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甘艳桂

    得法是我最大的幸福,从1997年得法以来,身心受益匪浅,从内心感谢师父,感激法,紧跟师父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可是回想起来,在2000年初,大法遭到江××一伙流氓集团的打压,由于学法不深,做了不符合法的错事,向邪恶公安一处写了“三不保证”;还有,以后又向街道办事处写了一张书面字据。回想起来不符合法的要求。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所有不符合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在看守所家里亲人(常人)替我写的“不炼功保证书”等,我本人一律不承认,全部作废。以后,在修炼的路上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。坚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8/8445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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