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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国芳

    今年9月,市“610”、市政法委、公安局、派出所警察共10多人到我单位,在没有说清来意、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下,公然当着我单位领导、同志的面,光天化日之下粗暴的强行将我绑架到政府宾馆,非法拘禁在房间里,不准随便走动、出入、不准家人随便见我。宾馆门口设有站岗的。我强烈抗议他们的违法行为时,市“610”主任公然叫嚣:“违法就违法了,你告去。”“610”的一个人,对我态度蛮横并辱骂,还利用恐吓的语言威胁我。达三天两夜近60小时非法扣押我,强制洗脑。在这种迫害下,由于人的观念、正念不足,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。我严正声明,我在被迫情况下,违心写的“保证”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包括我丈夫替我签的字、写的东西。单位领导、姐姐为我写的“担保书”,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严格要求自己,严肃的对待修炼,坚定到底的走师父安排的路,讲清真象,救度世人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1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8/8445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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