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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黄宝贞

    我是一名退休教师,1995年得法,修炼中身心受益匪浅。1999年7月20日,江氏一手制造了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。7月23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警察到我家,让我把法轮功的书交出来。迫于压力,也是对师父的不忠,我拿了七、八本大法书给他们。7月24日上午退休办主任命令我写“检查”,出于怕心,我写了“不炼保证”,并说了对大法不利的话,進一步对大法造成了伤害。2000年3月4日,单位保卫科长拿来一张市公安局下发的“三不”书要我签字,我又一次背叛了师父,配合了邪恶。几年来,悔恨、懊恼一直伴随着我。今天我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做的一切有损大法的不义之举全部作废。在今后正法途中,我一定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,弥补我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永不动摇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8/8445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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