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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远惠 2000年6月24日,我和几位同修去北京上访,被抓到了公安分局。在公安人员写的“证据”上签了名、盖了手印,又在驻京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写的不知是什么上面也签了名盖了手印。。2000年7月9日,乡政府的人把我叫去洗脑班,他们写的“悔过书”上面签了名盖了手印。2000年12月因出去发放真象资料和张贴资料,被公安恶警抓去关押7天,在恶警写的所谓“悔过书”上签了名盖了手印,还出卖了同修,做了对不起师父的事,也给大法抹了黑。为此我严正声明在高压下所签的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现在开始,我要好好学法,发正念,讲清真象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。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8/8445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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