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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先朝珍

    在2001年8月的一天晚上,我和同修去某地发真象资料,后被恶人举报,把我抓到县公安局看守所,被非法审问后,我被非法判劳教一年。邪恶逼我在劳教书上签名,我不会写字,邪恶硬把我的手往判决书上按手印。后来我悟到哪怕是强迫按手印也是配合了邪恶,给大法抹了黑,败坏了大法弟子的形象,辜负了师父的慈悲苦度。为此我严正声明:在邪恶的高压下所签的字、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精進实修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8/8445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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