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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云丽 1999年7月20日后,邪恶铺天盖地来的时候,单位领导正、副主任找到我,告诉我不准再炼法轮功,不准在单位里炼,如果再炼,就得下岗。由于当时学法不深,认识上有所模糊,认同了领导的说法,口头答应“不在单位炼法轮”。实际是顺应了邪恶,助长了邪恶。经过这五年不断的学法和正法,我悟到了我是大法一粒子,就应该起到证实法的作用,走好自己的路。今天我严正声明,以前所说的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1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8/8445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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