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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杏安 99年7月22日以后,单位领导指名让交《转法轮》一书,自己违心地交了,8月份单位又以“学习”为名让填表,其中有一项是"不炼法轮功",我填了"不炼功",当时还曾在心里对师尊说:"弟子是不练其它功,法轮功还得炼"。通过学法我已认识到这是一种败坏了的观念,无形中已给大法、给自己的生命蒙上了污垢,深感对不起慈悲伟大的师父。特此严正声明一切有违大法的言行作废!作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!坚修大法紧随师!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5月2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28/1152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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