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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方岳 1999年7月末,我在“党员不许炼功”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九九年末,组织部门来单位核实时,我又在登记表上签了字。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当时并没有认识到此事的严肃性。现在我严正声明,过去两次签的字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稳步走好最后修炼的路,不辜负师父的苦心救度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3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19/845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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