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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林淑媛 自从九九年7,20以后,我曾進京上访过、被邪恶迫害过,致使我的家人饱受煎熬。当地派出所不断的给我很大的压力,由于我坚持修炼法轮功派出所把我送進了看守所。在那里根本就不是人呆的地方,在家人和亲朋好友的说服下,也是由于自己不想在那种地方呆了,害怕迫害,看重自己,所以违心的写了“不炼法轮功”。今天我终于明白那个“保证书”是个错误,是个污点,所以特此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重新开始修炼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1/846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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