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有春 声明自己在邪恶迫害下不该向邪恶妥协,镇政府三人到我家来,在他们胁迫下向邪恶写了“保证书”,治安和一个公安干警来我家也照了相。“保证书”都是邪恶它们写好后,叫我照着它们写好的重新写一次给它们的。根子是自己的“私”字,站在自我的观念上判断问题,不去考虑作为一个正法弟子我们必须应该怎样,这些借口里面又掩盖了多少“怕”心,求安逸等执著,给邪恶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现在特写声明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1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1/84674.html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