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马凤珍 1999年7.20以后,我在邪恶的高压下曾经妥协过,写了“不炼功”的“保证”。当学习师父《在北美大湖地区法会上的讲法》后,明白了向邪恶妥协的严重后果。在此严正声明,过去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利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“三件事”,助师世间行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1/84674.html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