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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顺才 2000年12月29日因去北京护法,被关在永兴看守所3个月,在被逼迫下写了错误的认识,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,现在我严正声明如下: 1.本人仍然视法轮大法为自己的信仰。 2.本人收回以前的一切反对法轮大法的言论,这些材料今后不再代表本人的意愿。 3.严正抗议看守所对大法弟子的非法罚款行为(我被他们非法罚款19376元人民币,关押3个月。)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4月1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5/28/1152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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