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丽华 我96年喜得大法。在99年7.20后由于当时对大法认识不足,意志不坚定,缺乏正信正念,在邪恶的高压政策下,向邪恶屈服了,写下了“不修炼”的“保证书”,现在回想起来,真是后悔万分。今天我做一声明,前面写的一律作废。我要重新回到学法正法行列,不怕严寒酷暑、风霜雨雪,跟随师父,一修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2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1/84674.html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