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钟义芳 自从98年4月至99年7.20前在这几年所说,所做,所想,所答的劳教书及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。99年7.20至2004年9月13号止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一言一行,特别是在女子劳教所写下的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的“悔过书”等等,以及给单位、公安局、派出所写的“信”全部作废。归正自己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1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1/84674.html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