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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春元 我于2001年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时,由于受邪恶旧势力的干扰,没能把握住自己的心性,错误的在“悔过书”上签了字。从看守所出来后,通过学法,我知道自己错了,那不是大法弟子的行为。现声明上述我在“悔过书”上的签名作废!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6月4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1/846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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