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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天圣 我严正声明以前在单位、看守所所说所写“保证”、“悔过”之类,在劳教所写给单位的信件,及从劳教所出来后写给派出所的“认识”,总之,处于邪悟状态下所说、所写、所想的一切,全部作废。今后,我决心做好师父所讲三件事,扎扎实实修炼,真正起到正法时期大法粒子的作用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1/846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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