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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柳秀琼 我于2000年12月底在派出所写过所谓的“悔过书”,向邪恶“保证不出去集体炼功”,不去北京上访,我认识到是错的,是向邪恶妥协,助长了邪恶迫害。我严正声明以前向邪恶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严格要求自己,把师父要求我们的“三件事”努力做好,坚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1/846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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