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林朝荣 我96年得法。由于平时学法不精,99年7.20以后,由本乡公安带领区派出所所长、干事威逼抄家,将大法书、磁带全部抄去,我去要回时,被干事把我推来搭在门上,之后把我绑架带走。我妻子又多病,主要劳力都靠我。说要逮捕我和对我罚款几百元。当时家里困难,没有交钱,并逼我写“交待和认识”,在威逼之下,我写了不该写的东西。我对不起师父和大法,就是自己的怕心所造成。我看了师父最近讲法和同修切磋后,严正声明:我以前在恶警面前所写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一定抓紧最后的机会,做好三件事,洗去污点,不再让邪恶钻空子。正念正行,走好大法弟子该走的每一步。加倍弥补我过去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7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3/84844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