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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福琼

    1999年7月20日邪恶迫害大法时,我和同修于2000年7月1日到北京证实大法,被恶人抓到北京派出所,关押了5天,接到当地公安局,后来又转到乡政府办的洗脑班,在高压的威逼下,家人的亲朋找到了一份写好的“保证书”,让我抄了一份“保证”,签了“保证书”,当时因为有怕心,给大法抹黑,严重的败坏了大法弟子的形象,辜负师父的慈悲救度,为此我严正声明在邪恶的高压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精進实修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3/8484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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