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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天书 2003年11月,市“610”伙同国安大队在我去领工资的所在单位将我强行绑架到拘留所、看守所、戒毒所非法关押6个月,强迫我写了“保证书”才将我放出,我现在清醒了,彻底否定旧势力的邪恶安排,我声明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,我一定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一个真正的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9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3/848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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