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洪福 我平时很少学法炼功,对师父要求的三件事也很少去做,在邪恶的迫害下,写了“保证书”,我声明我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勇猛精進,做好三件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5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3/84844.html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