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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强 市“610”强迫我的家人替我写的“悔过书”,现特此声明无效。我坚修大法心不动,决不辜负师父苦度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2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3/848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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