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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魏晓娇 自己从1999年以来所说过的、做过的不符合法的,对法不敬的语言或行为全部作废。高中时做过错误的行为,写了对大法不敬的错话,谎话。2004年7月份对县公安局和乡派出所的人所说的话,一律作废。今后要守好心性,以法为师,尽快去掉自己各种不好的心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8月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4/8490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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