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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翠印 我是98年得法的,7.20时期,在江氏邪恶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大法时,由于在当时形式下学法不深、思想不坚定,违心的写了不该写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,给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和影响。现在声明我所说对不起大法的话,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多学法、学好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5/84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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