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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文朝

    我于96年得法,但由于学法不深,在邪恶迫害中没有用正念制止邪恶,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,心里非常惭愧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一切言行作废!今后要学好法,努力的做好三件事,坚定正念,走好最后的路。加倍弥补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1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5/8496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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