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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美珍 我从1999农历1月16日修炼法轮大法,。2001年8月“610”办公室工作人员找我去谈话并提出不准学法轮大法,我表态同意“不学”。我现在严正声明,以前不符合大法弟子标准的言行特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坚修大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4年9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9/25/84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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